大豐市新聞信息中心招聘
因工作需要,大豐市新聞信息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新聞采編記者5名、攝影記者1名。
招聘條件
(一)采編記者崗位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豐市戶籍或大豐籍生源;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含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新聞、中文及相關專業;在省級以上正式出版物(報紙、雜志)上發表新聞類作品5篇以上的,專業不限。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二)攝影記者崗位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具有大豐市戶籍或大豐籍生源;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攝影或新聞專業。在地市級以上正式出版物(報紙、雜志)上發表攝影作品10幅以上或在地市級攝影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學歷放寬到大專以上。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分報名、考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調動)六個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由市人事局和市新聞信息中心共同組織。
1、報名時間:2010年1月27--28日。
2、報名地點:市人事局二樓人才市場(市區金豐路6號)。
3、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身份證、戶口簿、高校畢業證書(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帶《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發表的作品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張。在豐工作的大學生村官需提供鎮村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審查:報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經資格審查后,如實填寫《大豐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者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報名繳費:100元/人。
(二)考試
(1)采編記者崗位: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 ,面試成績占50% 。
①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20分、新聞基礎知識40分、寫作40分。
②面試
按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如筆試人數與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則全部參加面試。
攝影記者崗位
考試分為筆試和攝影實務考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 ,攝影實務考試成績40% 。
①筆試
筆試滿分為6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20分、新聞基礎知識40分。
②攝影實務考試
按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攝影實務考試人員,第3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攝影實務考試。如筆試人數與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則全部參加攝影實務考試。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事局、新聞信息中心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采編記者崗位筆試成績高的入圍,攝影記者崗位攝影實務考試成績高的入圍),考試總成績達60分以上才能進入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所出現的缺額,依次遞補。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市人事局一樓大廳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六)聘用(調動)
考試、體檢、政審、公示后合格者,經市新聞信息中心審核后報市人事局辦理相關調動或聘用手續。屬2010年高校畢業生的,待考生拿到正式畢業證書后辦理入編手續。新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市新聞信息中心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調動和聘用者三年內不得報考其他單位。
四、紀律與監察
本次招聘工作,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對違反規定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
大豐市人事局聯系電話:83929231
大豐市新聞信息中心聯系電話:8381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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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建湖縣人民醫院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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