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40個,計劃招聘62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姜堰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及其它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7日至1994年8月9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5.碩士研究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夫妻分居、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在本市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報考不受戶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其他人員報考應具有姜堰市戶籍或為姜堰市生源。對戶籍要求放寬的崗位,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我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共同組織,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4層大會議室。
2.報名注意事項
⑴符合報考條件者自愿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交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的可不提供);④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張;⑥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必須承諾在體檢前提供)。填寫《姜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指定網站下載、打印),每人一式兩份。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
⑵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⑶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⑷本次招聘設定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為3:1的開考比例。報名結束時,對未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急需專業、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是否核減核消崗位計劃,由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提出意見,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二)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的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與能力,具體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2012年 8月18日,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按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占50%、申論成績占50%計算考生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三)專業加試
對部分需要進行專業加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1的比例確定專業加試人員,達不到6: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專業加試崗位見《崗位簡介表》。專業加試在8月24日前完成,滿分為100分,考生成績在面試前由指定網站向考生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與專業加試成績之和(無專業加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但能形成競爭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不能形成競爭的崗位,其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各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線。
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面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有專業加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加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的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再根據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如成績還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確定)。
未能在報名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體檢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取消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市組織人社部門的要求組織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填寫《姜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辦理聘用審批及人事關系接轉手續。首次聘用期為5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初次就業者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定職定級,享受事業人員工資待遇,5年內不予辦理其調往市外的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因考生放棄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本次聘用的人員均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事業單位管理。如果所在招聘單位符合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條件并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員如服從安排,將分流到相同經費渠道的事業單位,如不服從安排,則終止聘用關系,本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全過程由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簡章由姜堰市委組織部、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869186(姜堰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0523—88869415(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
監督電話:0523—88869216(姜堰市紀委、監察局)
發布網站:姜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jyhrss.gov.cn)
(指定網站)
姜堰人才網(http://www.jy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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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泗洪縣2012年招聘研究生和緊缺專業本科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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