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現面向江蘇全省檢察院、法院系統公開選調3名檢察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助理檢察員。
二、選調對象
江蘇省檢察院、法院系統在職檢察官(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法官(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檢察事業;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法律業務水平;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
5、在檢察院、法院業務部門從事具體檢察、審判業務或從事綜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截至日期為2011年9月1日);
6、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等程序進行。擇優擬定選調人員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9月16日18時止。
2、報名方法:登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http://www. js.jcy.gov.cn/)或南京市下關區門戶網站(http:// www.njxg.gov.cn/)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后將報名表連同報名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南京市中山北路540號 郵編210011)。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工作證復印件;
(3)個人自薦材料;
(4)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復印件;
(5)已發表(獲獎)論文目錄及論文復印件;
(6)獲得表彰獎勵證書復印件或有效證明材料;
(7)其他可反映本人能力和業績的材料;
(8)近期二寸著制服免冠彩照4張。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選調條件者,發給筆試通知書。
(三)考試
1、筆試
本次選調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可以相應減少職數,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檢察法律實務,筆試不指定用書。筆試結束后,按得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有考生事先明確表示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考生筆試成績可通過南京市下關區門戶網站進行查詢。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考察綜合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
(四)考察
成立由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和區紀委、組織人事部門組成的聯合考察組,據總成績(筆試占40%、面試占60%)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辦案經驗豐富、歷經多崗位鍛煉的優先;對近三年在地市級以上法律類刊物發表過法學論文,在省級以上法學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或有較強調研能力的優先。在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同意選調書面材料的前提下,通過調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的選調資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不同意調動產生空缺的,可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遞補考察人選。
(五)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空缺,可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遞補體檢人選。
(六)公示
對擬選調的人選在下關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后,符合選調條件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及社會監督。
六、其他事項
(一)筆試、面試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聯系方式:南京市中山北路540號 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 郵編210011
聯系電話:025-58591307
聯 系 人:張傳東
傳 真:025-58591313 監督電話:025-58591327
附: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官報名表(點擊下載)
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檢察院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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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邗江區2011年事業單位擬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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