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引進專職教師和中層領導干部公告
為實施人才強警戰略,積極推動重慶市公安教育訓練事業發展,根據重慶警官職業學院學科建設需要,經重慶市公安局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引進一批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數和職位
面向全國各普通高校、政法公安院校、科研機構及黨政機關引進100名優秀人才到重慶警官職業學院擔任教師和中層領導干部。其中,80名專職教師,20 名處級領導干部(教學系部正處級領導8名,副處級領導12名)。具體職位見《重慶市公安局引進專職教師和中層領導干部職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擔任專職教師的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員調入的,應當擔任7級職員3年以上。
2.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各自學科領域內具有堅實專業知識、較寬的知識面和較高的學術水平。
3. 具有較為突出的教學與科研能力或較豐富的政法、公安工作經驗。
4. 綜合素質較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5. 符合公務員調任轉任的基本要求。
6. 具備擬引進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二)擔任系部處級領導干部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任職條件:
1. 具備領導干部任職的相應年齡條件。
2. 具備引進專職教師基本條件。
3. 中共黨員。
4. 提拔擔任正處級領導干部的,應當任副處級領導干部2年以上且在任;提拔擔任副處級領導干部的,應當任正科級領導干部3年以上且在任。
5. 擬任系部正、副處級領導干部的,需具備該系部相關專業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方式
請填寫《重慶市公安局引進專職教師和中層領導干部申請表》,并通過電子郵件、郵寄或當面提交的方式報名。
(二)報名提交材料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和能反映教學科研有關情況的資料(復印件)等。
四、引進程序
擬引進人員報名后,經重慶警官職業學院資格審查,由重慶警官職業學院組織綜合考察(含組織考察、民意測評、查閱檔案資料、試講等),視考察情況提出擬引進人選,報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后,落實相關審批、人事調動手續和待遇。引進人員擔任教學系部領導職務的,還須按照干部任職程序,由重慶市公安局政治 部組織進行綜合考察考核,按干部管轄權限報批任命。
正、副教授引進待遇及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重慶警官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次面向全國引進專職教師和中層領導干部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聯系地址:重慶大學城(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警官職業學院引進人才工作辦公室
郵政編碼:401331
聯 系 人:賈碩果、任守祥、吳 蓓、陳 建
政策咨詢電話:023-63752434、023-68608368
023-63752427(傳真)
手 機:賈碩果13908311096 任守祥13908322202
吳 蓓13650533789 陳 建1399636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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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2011年公開招考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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