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陵區招聘村(社區)工作者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公布2023年揚州市廣陵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暨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2023年揚州市廣陵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公告》要求,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地點:揚州市廣陵行政服務中心211室(揚州市文昌東路12號12棟2樓)
二、資格復審要求
(一)提供材料內容。
1、所有考生提供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張、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畢業證書等。
2、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同意報考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工作經歷、戶籍證明、退役軍人證明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區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
(二)凡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對象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特別提醒:【1】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本人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格式見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后果的,責任自負;【3】2023年10月24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4】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揚州市廣陵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二:個人委托書(格式).doc
咨詢電話:廣陵區人社局0514-80825089
揚州市廣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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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24年軍隊文職招考筆試輔導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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