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2010年接收應屆生簡章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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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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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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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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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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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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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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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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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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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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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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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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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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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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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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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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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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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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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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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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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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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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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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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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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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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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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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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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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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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
專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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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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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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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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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聽會說海南方言的優先
考慮,海南樂東、東方、
臨高、儋州、昌江籍生源
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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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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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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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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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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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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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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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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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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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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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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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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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各專業招收對象僅限男生,實際招收人數可根據報名生源情況做適當調劑;
2、公安?贫ㄏ蚍峙涞竭叿琅沙鏊ぷ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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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范圍
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被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0年7月畢業)。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ú浚⿲僦攸c高校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及公安專科學校畢業生。
下列不屬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課程累積4門次(含)以上或1門以上課程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6、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畢業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7、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6個月(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三、接收條件
1、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保衛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2、非公安專科必須是本科以上畢業生,并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公安?茷楣苍盒H罩拼髮R陨袭厴I生。
3、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
4、年齡條件:公安?颇挲g不超過22周歲(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生年齡不超過29周歲(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可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可放寬2歲。
5、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身高165厘米以上,單眼裸眼遠視力均在4.6以上。
6、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畢業生,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畢業生所學專業及各方面條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總隊投寄材料、或弄虛作假參加我總隊組織的各種考試、考核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畢業生個人承擔。
四、接收程序
1、報名。截止2010年1月10日(以下涉及時間均為2010年),符合招收條件并有意應聘者請登錄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招生信息網(www.hnbf.net),在報名時限內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制作并打印個人自薦材料,隨材料附本人近照,身份證、學生證、成績表、學籍證明、各類獲獎證書、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學;蛟合涤≌拢W运]材料可通過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寄送我總隊,也可由畢業生個人以特快專遞形式寄至我總隊。
2、資格審查(1月15日前完成)。根據個人自薦材料,從畢業院校性質、所學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年齡、地區分布、學習成績、獲獎情況及特長等方面進行合理篩選,確定參加知識能力考試考生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薦材料恕不退還。
3、知識能力考試(初定于2月下旬):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畢業生必須參加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考試,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申論,考點設在海南省?谑校ㄔ敿毜刂妨硇型ㄖ。
4、體檢、心理測查、體能測試和面試(2月下旬):組織參加知識能力考試的所有畢業生進行體檢,心理測查、體能測試和面試。心理測查使用公安部統一的《公安民警職業心理能力測試》軟件。體能測試項目為1500米跑(8分30秒以內達標)、立定跳遠(1.7米以上達標)和俯臥撐(每分鐘20個以上達標)。
考試期間,考生路費、食宿費由個人自理。
5、政審(3月下旬):綜合知識能力考試、心理測查和體能測試和面試情況,擇優對畢業生進行政治審查。通過審查畢業生的高考原始檔案、在校操行評定和學習成績表等材料,走訪畢業生所在院系任課老師、班主任(輔導員)和同學,充分了解畢業生在校的現實表現和學習情況。
6、簽訂就業協議書(4月下旬):將政審合格的畢業生情況匯總后,擇優確定接收對象,與擬接收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
7、審檔(7月下旬)。提取學生檔案,接收公安部審查。
8、入警集訓(8月下旬)。審查通過的大學生參加公安部組織的不少于6個月的集中訓練。集訓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由總隊統一辦理轉現役手續。
五、分配去向
1、招收崗位均為基層一線邊防派出所、邊防檢查站、海警部隊崗位。大學生接收入警后,必須服從分配。
2、分配到基層部隊,必須安心服役,勤奮工作。除組織原因外,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六、享受待遇標準
1、根據公安部有關文件規定,接收入警的大學生一律實行不少于6個月的崗前培訓后到基層部隊工作,首次授銜、任職時間從畢業當年6月30日起算。
2、公安專科生任命為正排職警官,武警少尉警銜;本科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生任命為正連職警官,武警上尉警銜。
3、按照任命的職務等級確定工資標準,每年一月份定期增資一次,并隨著職務和警銜的晉升而增加。
4、享受現役干部公費醫療待遇和軍人職業保險、住房分配或住房補貼等。
5、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即可辦理配偶、子女隨軍隨隊手續;若配偶、子女是農村戶口的,可轉為本人工作地城市戶口。
6、正式入警后,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親假,已婚且夫妻兩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節假日外,每年還有20天的公休假。
7、按照規定離職培訓、進修、休假、探親、治病療養期間,工資照發。
8、現役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篩選淘汰
擬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復審復查淘汰。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的,退回原學校:
①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7天前征得海南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同意;
②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不全的;
③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④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⑤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2、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在培訓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單位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3、見習期間淘汰。接收對象在見習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在部隊工作,予以淘汰。
在下達首次任職命令前,無特殊理由本人強烈要求退出現役的,由接收單位按規定收回培訓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并交納違約金后,經公安部政治部批準,撤銷入伍手續,退回原籍或畢業高校。
八、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南省?谑忻捞m區人民大道55號(570208)
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人:蔡干事
聯系電話:0898-66195231
Email:caiwj1977@163.com
本簡章由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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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內蒙古公安消防總隊接收2010畢業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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