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2012年招聘
常州市新北區地處常州市西北部,是全國首批52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一,區位條件優越,經濟實力較強。目前轄區內共有13個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為進一步改善全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全區衛生事業科學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公開招聘具有事業編制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0名。具體職位見《新北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分解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和醫學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專業對口,身體健康,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職稱,45周歲以下(196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級職稱,在二級醫療機構2年及以上專業對口工作經歷,本科學歷,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具有研究生和碩士以上學歷學位,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2012年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預防醫學專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本科學歷。
5.具有初級(師)職稱,本科學歷,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的在編在職人員,(其中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預防醫學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6.具有中級職稱,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的在編在職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招聘辦法采用面試與專項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二)招聘程序
1.報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且志愿在我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人員,在6月8日前直接到招聘單位報名,也可與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組織人事處聯系推薦(聯系人:陳先生,電話:0519-85127586,電子郵箱:408247331@qq.com)。報名時需攜帶下列材料:①報名表(附件2);②個人簡歷;③身份證;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⑤畢業生推薦表;⑥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⑦在職人員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⑧主要榮譽證書;⑨其他可以證明其專業技術能力的材料(③~⑨原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⑤和⑥只需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
2.考核:招聘單位提出初審意見,確定擬考核對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事業局會同招聘單位、有關專家組成考評組,對單位推薦的人員進行專業測評和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專業測評和面試各占50分,設定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核成績當場通知被考核對象。具體考核時間待定。
3.體檢:在考核達線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4.考察政審: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用實地核對、組織函調等方式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側重于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5.公示:區社會事業局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原簡章發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6.錄用: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錄用者,由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
四、聘用管理
招聘的在職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畢業生實行一年見習期。試用(見習)期滿進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辦理解聘手續。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聘用至相應崗位的最低等級。
五、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收取專業測評和面試費100元/人。
六、招聘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詳見附件3。
七、招聘監督電話
新北區紀委(監察局)0519--85127296
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0519--85127831
八、本簡章由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1.新北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分解表(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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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12年常熟市衛生系統第二次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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